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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:
近几年来,我区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是,近段时间,学校、幼儿园安全意识有所淡化。最近,我区2所学校相继出现了学生在上、放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现象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当前全区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,杜绝各种安全事件发生,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安全事故,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,现就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
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,利用周会、班队会、安全教育课、宣传板报、手抄报等平台,将交通安全知识深入学校每个班级、每个学生。要教育学生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,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,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。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、斑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,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。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,要注意过往车辆,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。不许在公路上、马路口和机动车道坐卧、停留、打闹、来回奔跑、相互追逐,随意突然横穿马路。不许追车、扒车、拦车、向车上抛物。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、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。不许跨越、倚坐道路隔离设施,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。上放学时,三人以上,要结队通行。乘坐公共汽车,或者长途汽车时,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,待车停稳后,依次上下。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。乘车时,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。不要乘坐农用车,拖拉机,报废车,超员车上下学。
二、切实加强自我保护意识
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,对不认识的人,不管他有什么理由,也不管他是什么身份,不要随意跟人走、上人家的车、接受人家的钱和物。独自一人在家时,不要给陌生人开门。上学和放学的路上,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,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,不要单独到荒凉、偏僻、灯光昏暗的地方。
三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
各学校、幼儿园要认真贯彻省厅《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严禁租用私人车辆从事校车营运。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管理,确保校车运营的安全。
四、加强校园的门卫管理
学校(园)门卫原则上要聘任专业保安工司的人员担任,门卫、保安要24小时值班,对外来人员一律严加盘查,出示证件并详细登记。严禁外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,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予以处置。
五、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
切实加强学校(园)食品卫生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,强化生产、销售、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,坚决取缔学校(园)内无证饮食摊点。学校幼儿园要对食品的采购、加工、储存、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,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,严禁采购“三无”产品,建立食品留样制度。食堂从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培训体检,持证上岗,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,杜绝疾病、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。
六、加强学校校舍管理
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对本校(园)校舍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,对隐患严重的校舍,要坚决停止使用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节假日和晚上补课,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。
七、加强户外活动的管理
各学校幼儿园凡开展户外集体活动,都必须报经局主管领导批准,并要对所开展的活动精心组织,对交通、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问题,要有妥善的安排,做到安全第一。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,坚决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带有商业色彩的社会活动。
八、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
各学校校长、幼儿园园长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要认真抓好本校(园)各项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组织好本校(园)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要亲自过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,及时组织力量整治重大安全隐患。要真正建立起学校(园)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,分管负责人具体抓,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。针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问题,尤其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将严格按照领导责任、分管责任、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严肃查处,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,相关责任领导要就地免职,相关工作人员要辞退,绝不姑息迁就,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九、严格执行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
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报送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及时准确向局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,决不允许瞒报、谎报和缓报。对瞒报、谎报和缓报中小学、幼儿安全事故的,凡经媒体报道或有举报经查实后,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直接责任人责任。
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
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前身是衡阳市城南区教育局,2001年衡阳市行政区划调整后,改为雁峰区教育局,2005年,雁峰区教育局、文化体育局二局合并为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。局机关坐落在先锋路5号。 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主管全区教育、文化、体育事业,设有8个职能股室和6个二级机构。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、计审股、人事师训股、基教股、体卫股、文管股、社管办……